债权申报须知
一、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:
(一)债权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(请自行领取或按要求格式自行打印);
(二)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,申报人的委托授权书及申报人身份证明;债权人为个人的,提供个人身份证明;
(三)委托代理人申报的,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;
(四)证明债权存在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。
二、申报人应当如实、详细填写破产重整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完整、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;
三、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现场秩序,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,有序申报及接受解答;
四、申报材料将由管理人进行登记造册后,严格审查、编制成表。申报人应当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审核,如实回答管理人的询问、核对。
五、编制的债权表,将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。如债务人、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,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。
扬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团队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 |